烟建招〔2017〕1号文

关于规范使用投标保函的通知 烟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文件 烟建招【2017】1号文 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投标代理公司: 为了切实减轻招投标企业负担,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投招标过程中投标保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不得拒收投标保函。招标人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保函 … 继续阅读烟建招〔2017〕1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