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国家层面工程担保核心政策
汇总国家层面推行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等工程担保的核心政策,包含文件名称、发文单位、文号、施行时间、核心条款、官方原文链接,可作为业务合规依据、投标佐证、企业宣传材料使用。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文号:国办发〔2016〕49 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施行时间:2016 年 6 月 23 日
核心要点
- 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种类,仅保留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类;
- 大力推行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单等方式替代现金保证金,有效释放企业流动资金,降低市场主体资金压力;
- 严禁违规增设保证金名目、随意提高保证金缴纳比例。
官方查阅渠道
中国政府网、各地政务平台检索文号:国办发〔2016〕49 号
2.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
发文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2 年 5 月
核心要点
- 明确要求在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
- 覆盖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各类保证金场景,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3.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文号:国务院令第 724 号
施行时间:2020 年 5 月 1 日
核心要点
-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形式包含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 施工单位可使用工资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简化缴存方式;
- 以法规形式确立保函在农民工工资保障场景的合法地位。
4. 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文号:发改法规〔2023〕27 号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13 部门联合)
发布时间:2023 年 1 月
核心要点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
- 招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合规担保形式;
- 严禁设置壁垒排斥电子保函,不得指定担保机构、限定保函出具渠道;
- 简化保函核验流程,提升招投标交易效率。
5. 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号:建市〔2019〕68 号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6 部门联合)
发布时间:2019 年 6 月
核心要点
- 全面推行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款支付保函、质量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五大类工程保函;
- 明确银行保函、正规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各方不得区别对待;
- 推行发承包双方对等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向落实担保责任;
- 鼓励发展电子保函,推动工程担保数字化、便民化。
6. 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号:建市〔2021〕11 号
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
核心要点
- 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质量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 区分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从属性保函两类标准格式,统一全国工程保函使用规范;
- 废止旧版保函文本(建市〔2005〕74 号),要求全国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统一使用新示范文本。
政策汇总清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 号)
-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务院,2022 年)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2020 年 5 月施行)
- 《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 号)
- 《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 号)
- 《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 号)

